松阳县归纳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叶增宝坐落松阳县西屏大街新华北路36号东面一层砖混结构房子顶部的违背法令修建施行行政公告_防火abs765A_万博ManBet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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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归纳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叶增宝坐落松阳县西屏大街新华北路36号东面一层砖混结构房子顶部的违背法令修建施行行政公告


来源:防火abs765A    发布时间:2023-12-10 23:21: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限你于2023年12月31日前搬离违法修建内资产并自行撤除坐落松阳县西屏大街新华北路36号东面一层砖混结构房子顶部建造的全部违法修建物、构筑物及其他设备。法定期限届满后,未自行撤除的,本机关将依法施行行政。

  当事人能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松阳县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松阳县归纳行政执法局施行行政公告(叶增宝)丽松综执〔2023〕强拆公字第00000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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